補助目的:
許多家庭在遭遇急難狀況時,
沒有社會資源的協助也找不到求助管道,
經常引發更多危機,例如:家庭暴力、兒童虐待、自殺事件等。
秉於救急為先,助人為善之理念,完成先父李厚高遺願,
以為紀念先父一生爲家庭、爲社會犧牲奉獻之精神,
委託人李余祥釧、李傳明、李傳晧、李傳昭、李傳映
特成立【公益信託厚高急難救助基金】(以下簡稱本公益信託),
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擔任受託人、台灣公益服務協會擔任諮詢人員,
提供全國清寒家庭遭遇急難之生活扶助、
醫療補助、喪葬補助及緊急災害救助等,
協助渡過困境,避免危機發生,甚而扶持受助者及早自力,安身立命於社會。
補助原則:
(一)爲有效整合資源,以不重複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為原則。
(二)本公益信託之補助須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。
(三)原則上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,
若受助個案情況特別或需求經費超過本公益信託補助上限,
將視 個別狀況以專案方式處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