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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生活扶助:
1、補助對象:
(1)陷入困境之未滿十八歲之兒童、青少年。
(2)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,因遭受緊急災難
( 例如:車禍、火災、失蹤 …) 、重大疾病 ( 重病、法定傳染病、特殊
病例 …)
、重大天然災害導致生活陷於困境,包含單親、家中有重度
以上身心障礙者或在學學生的家庭。
2、應檢具文件:
(1)必備文件:身份證影本、戶籍資料。
(2)其他文件:機構轉介單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學生證或其他相關證明
文件。
(二)醫療補助:
1、補助對象: 罹患嚴重傷、病,所需醫療費用不是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
負擔者,而且額外增加的醫療費用不在健保局或勞保局給付範圍之內。
2、應備文件:身份證影本、戶籍資料、機構轉介單、醫院診斷書、醫療費
用收據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(三) 喪葬補助:
1、補助對象: 弱勢家庭遭遇變故,致生活陷入困境,無法負擔喪葬費用
者。
2、應備文件:身份證影本、戶籍資料、醫院診斷書、死亡證明書或其他相
關證明文件。
(四)緊急災害救助:
1、補助對象:
重大天然或人為災害導致家庭重大損害 (如房子損毀無法居住),短期內
影響生活者,予以災害即時救助。
2、應備文件:身份證影本、戶籍資料、醫院診斷書、死亡證明書或其他相
關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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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災補助說明,詳細請見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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